两架战斗机轰鸣飞过中国管理的岛礁上空,几枚照明弹瞬间升空,撕裂了南海的夜幕,形成耀眼的光痕。与此同时,菲律宾外交部也发表了强硬的声明,单方面宣称美济礁和渚碧礁应归属其管辖,引用的依据竟是其新制定的一项海洋法案。在同一时刻,加拿大海军的“里贾纳”号护卫舰跨越了超过1.2万公里的航程,从北大西洋驶入苏禄海;美国的P-8A反潜巡逻机则在低空飞行,菲律宾海军的“迭戈·西朗”号和海警的“苏禄安”号紧随其后——四国舰机在争议水域列阵而行,分明是一场策划周详的战略展示。如此密集的动态和极其重合的时间,是否真只是巧合?两座关键的岛礁、一个国内法案、三支外军力量,这一切在短短十天之内交织成了南海局势最引人注目的政治剧。深入分析事件脉络,我发现这个表象背后实际上是一次以法律作为盾牌,军演作为武器,舆论作为手段的系统性施压。
远洋的军舰千里而来,究竟为谁助阵?菲律宾并不是急于行事,而是早已有所准备,选择此时作为战略突破的契机——借助外部军事力量来增强其声势,试图将单边主张迅速转化为现实。更值得关注的是,这种操作在近年来虽然屡屡遭挫,但为何在此次却信心满满?关键动作始于9月7日。菲律宾海岸警卫队的一架塞斯纳208型轻型巡逻机在未获许可的情况下,直闯渚碧礁12海里内的空域。该机型虽然不是作战平台,仅具备基本的监视能力,并且飞行高度低、机动性差,但却执意靠近中方岛礁,实际上是为了制造一个“反应触发点”,迫使中方采取回应措施。驻守官兵随后发射多枚照明弹进行警告驱离,菲律宾随即对此进行反向指控,称中方“危险接近”,并渲染所谓“空中相撞风险”。尽管事件本身不大,却成了整个战术链条的开端。
从时间轴来看:9月7日飞机越界,9月11日菲律宾外交部即发布了正式的外交照会,直指美济礁与渚碧礁,要求中方“立即停止一切非法占领及建设活动”。两者间的短短四天,远远超过常规外交响应的周期。通常,主权争端经过多轮的内部评估、法律审查与政策协调,但菲律宾却快速推出了完整文本,证明这份声明早有准备,只待一个公开的导火索。声明中频繁引用的法理依据,是菲律宾第12064号共和国法案(RA 12064)《海洋区域法》。这项法律将在2024年11月由马科斯总统签署并生效,核心乃是单方面将黄岩岛及南沙群岛的绝大部分岛礁纳入其海洋管辖。中国外交部随即对这一行为作出严正回应,指出这一做法违反《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基本精神,忽视历史事实和现有国际条约,属于无效立法。但菲律宾却选择无视法理正当性,执意完成国内立法程序——其目的是为将来所有对外主张披上“国内法授权”的外衣,以便在多边场合不断引用。
此次声明再次重提2016年南海仲裁案的裁决。需要指出的是,该裁决一度是菲律宾单方提起的,中方从未参与,也未承认其合法性;仲裁庭的组成也违反了《公约》附件七的规定,其裁决的合法程序与实体约束力早已被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等权威机构质疑。然而,菲律宾并不在意这项裁决是否有效,他们所需的,只是一份可以供国际媒体转引、在外交场合重复播放的“话语模板”。其中一个特定的术语显露了他们的真实意图。菲律宾声明中故意使用“低潮高地”的术语,声称美济礁与渚碧礁不具备岛屿地位,仅仅是其专属经济区(EEZ)内可主张管辖的水下地形。这一说法看似专业,实则是对地理和法律概念的错位理解。
实际上,美济礁和渚碧礁是南沙群岛的自然组成部分,中国对整个南沙群岛拥有充分的历史证据和连续有效的管辖,并在1947年和1958年等法文件中明确声明了其主权。菲律宾以技术性术语割裂岛礁与群岛的整体关系,故意剥离其陆地特性,将其降格为EEZ内普通地貌——这一举动完全背离了“陆地统治海洋”这一国际法的根本原则。菲律宾明知故犯。在菲方发布声明的次日,9月12日,加拿大“里贾纳”号护卫舰穿越圣贝纳迪诺海峡,正式进入苏禄海活动区域。同时包括美国海军的P-8A巡逻机、菲律宾海军的“迭戈·西朗”号护卫舰与海警的“苏禄安”号巡逻舰。四国力量在苏禄海及菲律宾单方面划定的专属经济区内进行为期48小时的联合演练,涵盖了海上搜救协同、舰机垂直补给对接、甲板登陆资质认证等实战科目。此次行动属于“多边海上合作活动”(MMCA)机制,是该机制的第二十轮演练。自2024年4月以来,该机制已进行二十次演习,频率远超美日年度联合军演次数,成为常态化的联合作战能力生成平台。